解读:《华体汇app官网入口下载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璧山府发〔2020〕27号)
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定了《华体汇app官网入口下载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废止决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市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的函》(渝人办发〔2020〕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标准为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应当修改或者废止。
二是《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后,根据该管理办法,区司法局牵头对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二、清理结果
文件起草单位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核查、提出了初步的废止和修改意见。区司法局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市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的函》(渝人办发〔2020〕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要求,会同起草单位再次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论证、审查,最终形成了废止和修改文件的目录。经清理,建议废止区政府、区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9件。该清理结果于2020年11月24日提交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废止决定的法律效果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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